作者:柒玘雅 发布于:2009-4-21 22:04 Tuesday
分类:和谐天朝
标签: 家电下乡
一、实施时间:
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实施时间为4年。
二、补贴标准:
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
南城区辖区内农业户籍并在河北省区域内指定销售网点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每类补贴产品购买产品数量不得超过二台(件)。
四、补贴产品:
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电磁炉等产品,今后还添加其他产品。
五、农户补贴资金的申报与兑付
1、办理手续时间
为方便我区农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手续,定于每周二、五上午专人负责办理此项业务,遇法定节假日停办。
2、办理手续地点
购买人自购买之日(以发票为准)起3天后,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南城区办事处3楼北侧“财务委托中心”申报补贴资金。
3、申报补贴时购买人应提供的材料
①购买产品的发票(标有购买人姓名)原件及复印件;
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③购买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示卡;
⑤本户粮食直补存折或本人中国邮政储蓄定州支行存折。
4、农户补贴资金到帐时间
自农户在南城区办理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达提供的邮政储蓄存款账户。
六、注意事项:
1、对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的,需提供南城区派出所户籍证明复印件(需携带原件);
2、对我辖区没有粮食直补存折的农户,需提供产品购买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折。
3、查询定州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请登录“家电下乡”网页,咨询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电话:2328146、2336366。办理补贴手续免收一切费用。
承诺:南城区家电下乡办公室将用一流服务为您办理家电下乡补贴手续。
今后如有新的政策变动,将在这里发布。
对于“汽车类”补贴,尚未办理补贴手续,开始办理时间,等上级通知......
定州市南城区家电下乡办公室